【第七十二封。1981年3月14日。星期日與錯愕】
自從成為「自僱人士」開始,三十多年來少有「渴望星期日來臨」的症狀!因為,當生活長期沒有按尋常「法定勞工規律」,於我,每天也可以是星期天!
哈維爾談及的「星期日抑鬱」,正暴露著人生中一種莫名的無聊,冀盼一天可自由改寫常規慣性,做點「想做的事」!如是說,究竟之前的六天如何過?在勞工化生產世代,好像一星期中大部份是「為他者而活」,剩餘一天,又恐怕累得沒多少力氣去支持鬥志,幹一些想幹的事!惡性循環下,經年累計,直線下滑的「渴望」力氣,又應如何理解?
我想昔日日本追求劍道的「浪人」,是今天你我難以理解的事罷!
聖經舊約中說「神」七天創造了世界,這「第七天」成為「完成偉大創造的最後一天」,箇中「渴望」,可想而知!
之前的六天,缺少點規劃,又怎會走得上第七天?
在中華曆法中,根本沒有七天的週期,等待的豈不都是「黃道吉日」?
我記得,逢初一、十五上香以及計算節日來臨的「準備功夫」,是祖母一生中最大的「生活行動」!當被安置入「老人院」的日子裡,「吉日」早飛走了!
日子,恐怕是人類的「自作業」,似在「浪」裡找白條,再將之放入玻璃瓶裡觀賞的玩意……
我們這代人,把「為搵食」而「工作」變成逃避關係的借口,而多少「工作行動」具備「搵食」以外,真箇給身心供養的內涵?
奈何,在黑板式生活設定下,人每星期的生活想像,可有古希臘時代奧德修斯(Odysseus)式的奇異旅程?在一生追求「回家」的日子裡,多少因「過去的鬼魂」,在面對如「獨眼巨人」般的「制度」下,可持續置身邊緣,躱過種種像漩渦的危機,才可算「安身」「立命」?
誠然,大自然的循環週期,如身體每日作息,早有其內置規律!只是,在長期累積的「人類文化」經驗底下,相信,早超越了一般術數概念可計算出來的「木馬」,妄想一朝可偷偷攻陷一座又一座城堡!
此間佔據著身體的「文化沉積」,在超速的資訊年代,「七天」的週期,其內部恐怕早給千萬頭「數碼化的木馬」,終日堆砌著「屠城救美」的電幻想像?可「渴望」的「第七天」,和之前的六天,箇中的充斥著多少試慾「大吃大喝」一番的狂徒,藉無休止的「推銷行動」,催促大家搶購「心頭好」!「屠城」的「同伴們」,究竟可有聽清楚每日手指如何在智能電話上又給一天的「啟航」按下「咒語」,把身體拉入一個又一個意識漩渦?其中「劫難」,早給裝飾成「未來三D立體效果」的電幻場景,教你我不知不覺間在電子熒幕上的大量資訊海洋,漂泊上幾多個「第七天」?
昔日常奧德修斯的「十年」維度,恐怕要比今日的想像長得多了!
「渴望」的領域,可能出現過的妖怪島嶼,或建築過的「大木馬」,教人又打上多少個「十年戰役」!之間的每一個「星期日」,又理應如何盤點?
「十」,難免不又是另一框架的概念?如「年」如「月」如「日」,給身體的慾望設下標誌,把眼前光景或本來抽象的東西,進行可指涉(或資產化)的規劃!結果,就連肉身的沉積與內涵,一再按「專業化」指標,被人家列入可重新「規劃」的「資本」!
「星期日的抑鬱」,蘊含著尷尬,像一把嚴重受損的劍,被封鎖在劍鞘裡,卻又不願意承認想劈開自身腦袋內的烏雲而已!
人生的錯愕,每從幻想自己是一把「名劍」開始,還未試劍的利鈍,便匆匆上場比武!
比武的對象,卻又錯找上石頭來劈,還強行說服自己:石頭是精心挑過的!
當日子充斥著錯判的假設,又或是讓人家論述,填塞在自己未及疏通的腦袋,又如何真箇鑑賞眼前可從不依人的生活情境?當無法再掩飾自己的錯誤的時候,就連給自己點頭的勇氣也沒有之際,不安早代替了和諧,自尊又搶著出鞘,誰又把「眾人」看成自身存活的對象……
自控,隨修養的程度,一再重覆在長期架設的道德部落中找尋出口:一邊想受人尊敬,一邊又譏諷聲譽的虛妄!
在經常給尊嚴選錯了地方的日子裡,就連石頭也可嘲笑你我「不自量力」、「不解風情」!禁忌的鬼神,成為自信的笑話,偷偷冒著冷汗,誇耀仍試圖一臉鎮定、漫不經心的白眼,一再讓假裝得呈!
星期日和抑鬱,其實從來不是朋友!
只是一再給錯愕搶刼,成功進佔「強求」的領域而已!
但這些,不都是人生以至自然的必備部份嘛?物和物間,按自身條件和「本領」,隨不定機遇,難免碰上不解緣的時份,一再反轉「常識」維度,推入「不太正宗」的滾軸!錯愕,其所以「殘酷」,在於我們常給生命重要事排序等次,或不斷暗中與人開展莫名的比試,給每日行動內涵,強加難色而已!
當突如其來的事態,給「真偽」裝上計時器,何來「雅趣」?
「真」和「偽」的帽子,猶如放在一絲不掛的坐在客廳的陌生人,給他即興在一粒米上寫詩!而監視的目光,又究竟放在何處?
當自尊給真箇冷落的時候,錯愕便有出口!只是,瞬間的自尊,又總逃不了!況且,縱使一刻不快,又何妨?自尊,猶如一幅可自行移動開合的屏風,自有其「美貎」和「工藝」,是好是壞,不外隨光顯影而已!
「我」的「天」,此間有多寬廣,盡在屏風般的眼簾如何開合處……
還有幾天到星期日?如是渴望,又何妨?
2016/12/01
Leave a Rep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