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曲《元州街茱莉小姐的最後一夜》建基於三年前(1995年)冷眼看回歸夜上一段「微不足道」的「審訊」……
第二部曲《元州街茱莉小姐不再在這裏》則試圖從2001年回望回歸後首天零晨同一段「審訊」延展……
第三部曲《蝴蝶夢》是真實經歷了回歸之後再借這段切身的經驗去重新追溯故事「案情」的本來面目與情愫……
前後三年生活與創作經驗的轉化,孕育出三部各自源於同一故事而卻具有獨立風格及表達語言方向的演出。同是出發於一件「謀殺案」,前後創作人物的心路探索亦隨著時移世易而自有不同的演繹和詮釋,更因創作及實際時空的轉換,人物的割切亦啟發出不一樣的觀照和思考,《蝴蝶夢》事件雖應是故事的起源點,亦即案情的本來面貌,理應是三部曲中的第一部。現將它變為「最後」之「完結篇」,在時空次序倒錯之下對「案情」的本身看法,起了很微妙的作用。頭兩部曲人物在「假設」中求證,心境與意態亦因應迷蕩於「尋尋覓覓」之間,這一次當切身處地經歷了故事本來的時空,人物(包括創作人本身及故事中人物)與色澤是否仍是模糊不清?觸發「案情」的命脈,究竟源流於怎樣的層面?在「現實的動力」激盪底下,如何爆發不可收拾(或是總要收拾)的生命流火?還是,只是另一次蝴蝶夢,既短暫,亦隨歷史及生命進程而轉化於冥冥之中?
何應豐/寫於進入回歸旅途中的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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