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二十多年,政府投放在演藝發展的資源委實不少,其中亦造就了一大群藝術行政新貴,支配著本地創作的發展面貌。在缺乏透徹及具長遠視野的「文藝政策」(絕非「文化政策」)下,資源分配只聚焦在資助額的概念上,缺乏開展已存有的「物質資源」(如有效運用古蹟及棄置村校、工廈及公共空間)和「非物質資源」(如建立有效政策、建立強化獨立思考的文化教育等)的跨部門協作力氣,大大削弱整體發展的文化想像。結果新生代在「缺乏資助」的大前提下,如何尋找自主自立的出路?「創作資源」的根本概念是否早服膺於體制的侵吞,忘卻了為何創作的精神主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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